审计处公务接待定期审计制度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发挥好审计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作用,审计处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的通知》(南理工字[2018]58号)和2018年10月份下发的《南阳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补充通知》(南理工字[2018]136号),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审计
审计处要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接待的原则、范围、地点、标准、审批程序和费用报销的手续和方式进行审计,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二、公务接待审计实行定期专项审计
将各单位的公务接待情况审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每年审计一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每年的年初对上年度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三、对审计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接待规定和要求的问题,审计处进行督促整改,对于严重违纪的问题,移交学校纪委监察处进行处理。
南阳理工学院审计处
201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