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理工学院委员会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常务副组长)、副书记(分管组织工作)
成 员:审计处处长 党政办主任 纪委副书记 组织部部长 人事处处长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审计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审议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
(二)研究、审议学校审计工作重要文件、制度;
(三)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
(四)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六)按照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分类督办审计结果运用;
(七)审议决策内部审计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