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讲话的四大亮点
作者:南京审计大学科研部部长、教授 汪自成
“审计机关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5月23日,中央审计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就当前我国审计工作及审计制度改革提出了新问题,阐释了新思路,这昭示着我国迎来了审计工作的新阶段。
全新定位: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审计机关成立30多年来,一直是作为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而存在的,期间我们曾不断解读审计权及其机构定位,但都是在既有宪制框架下围绕国家监督体系进行展开的。随着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组建和实质性开展工作,审计开始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既与我党是执政党的宪法地位相适应,又与加强审计工作的时代新要求相呼应。审计机关这种全新定位,为当前深化审计制度改革创设了新机遇。
全局性影响:审计职责优化的新担当
我国审计机关成立时,依法对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监督。但随着审计监督作用的日益凸显,审计逐渐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出重要作用。按照中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现在的审计需要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这样的职责界定,不仅与审计在原有的专业监督领域的深化改革密切相关,而且也与我党的执政方式和我国的治国方略等全局性问题直接关联。因此,审计工作无疑有着全局性影响。
全面覆盖:真正做到应审尽审
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这可以理解为是对审计的工作范围的界定。此次中央审计委员会提出了审计的“全面覆盖”。我们理解,审计的“全面覆盖”与“审计全覆盖”内涵并不相同。审计“全面覆盖”,不仅仅是上述审计工作范围“深度”的全覆盖,而且还体现在审计监督“广度”上的全覆盖。此前我们在政策审计方面强调的是“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现在则扩大到了“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广度明显扩大了;同时,审计还要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就必须要做到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实行审计全面覆盖。
全方位改革:审计一体化呼之欲出
深化审计制度改革,既是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审计事业创新性发展的迫切需要。这种改革,不再只是审计管理体制的改革,而是涵盖审计管理体制在内的审计制度全新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审计制度改革,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理念”,这就要求我们在审计制度改革上要有变革的大格局,要围绕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定位进行审计制度的顶层设计,而不能再局限于现有制度的修修补补;“要加强对全国审计工作的领导,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快形成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这就意味着审计制度改革可以朝着“审计一体化”方向探索前行,需要在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纵向领导关系、各地各级审计机关之间的横向协作关系、审计官之间和审计机关之间的职务变动关系等方面进行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需要的积极探索;“要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这就意味着审计工作方式要进行适应性改革,充分发挥出“科技兴审”的应有作用;“要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这就为审计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并且“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电子数据的规定”等,涉及到审计机关独立性、审计工作受保障性、审计整改有效性和审计处理权威性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能否有效加以解决,直接关系到审计机关的使命能否完成,因此需要我们在具体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