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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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审计资源网讯 记者27日获悉,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作了《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这次审计报告共披露此类案件14起,涉及非法获利5.76亿元。对比历年审计工作报告,今年报告既反映了中央公共财政预算不够细化、个别部门挤占挪用预算资金、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等老大难问题,也揭示出政府预算未能覆盖全部收支、政府采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惠民政策目标完成率低等新问题。
政府预算未能覆盖全部收支
据审计办公厅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审计工作一直以推进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为目标,更多地关注纳税人的钱花得正确不正确、值得不值得、效果好不好
根据这一原则,今年审计报告首次提出“中央预算管理完整性”问题,明确指出,当前我国政府预算还未能覆盖全部收支。
如:财政部委托进出口银行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利息收入372.83万欧元、支出173.82万欧元,如此巨额收支就未纳入预算管理。
此外,财政部在向全国人大报告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还少报了19.22亿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中央公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上年累计结余628.92亿元,编入部门预算的不到一半。
政府采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合理性、廉洁性关注度很高,希望完善管理、加强监督,保证财政资金得到合理应用。
今年审计报告揭示,由于政府采购标准的制定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审批、授予、考核、处罚全部都由财政部一家负责,审批监管不够严格,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并由此引发了一些问题。
审计发现,在财政部授予甲级资格的633户采购代理机构中,有129户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与实际缴纳情况不符;未按规定向国务院报告6家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也未依法处理涉嫌违规单位和个人。此外,还以财政部国库司便函形式,审批(核)1319项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