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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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审计资源网讯 UPS公司是目前年营业额达到数百亿美元的全球性的快递公司。两名犯罪分子串通UPS快递公司的内部员工,试验出一套偷逃运费的手段,于是串通起来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大肆偷逃运费。在短短的10个月时间内,就偷逃运费高达港币1550多万元。
昨日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审的有1家被告单位,和12名被告人。12名被告人中,有1名是被告单位嘉华环球速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10人是UPS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分拣员,还有一个是中间牵线的人员。
据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6月, 嫌疑人赖某先、潘某强(以上两人另案处理)为达到偷逃计费重量,少缴UPS公司运费的目的,两人先以丰盈讯有限公司的名义在UPS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分公司)开设运输账户,通过被告人郭某联系上时任深圳分公司分拣员的被告人任某伟,由任某伟在深圳分公司进行偷逃重量的试验。
其具体手法是,赖某先、潘某强接受客户托运的货物后,交深圳分公司承运。由UPS公司的系统中产生对应的运单号码并由深圳分公司对货物进行称重。赖某先、潘某强将运单号码及要偷逃的目标重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郭某。郭某再将邮件转给任某伟。任某伟利用软件在深圳分公司电脑上克隆出运单条码,将克隆的运单条码放置在其挑选的与目标重量相近的其他货物上,通过自动称重机重新进行扫描(后次扫描)获取一个较小的重量记录,使货物的真实重量被后次扫描的重量取代。而后深圳分公司按变更后的重量与赖某先、潘某强等人结算运费。
据检方查明,几人用以上方式,以丰盈视讯有限公司账户偷逃重量900多公斤,偷逃深圳分公司运费人民币2万多元。
嫌疑人使用的偷逃运费方法:
步骤1:以公司名义开设运输账号,对外接收货物。
步骤2:对货物A进行首次称重,得到运单号码。
步骤3:克隆运单号码,贴到重量较少的货物B上。
步骤4:再对货物B称重,从而取代原重量记录。
步骤5:按新记录缴纳运费,偷逃成功。
“移花接木”:玩转5公司账户
上述试验成功后,赖某先、潘某强以每月2万元人民币的佣金雇用郭某,由郭某负责联系深圳分公司分拣员任某伟和龙岗分公司的郑某,再由这两人组织其他分拣员共10人,共同实施偷逃计费重量的犯罪活动。
具体方式是,赖某先、潘某强以申请或租用的方式,先后获取了5家单位在香港UPS公司开设的运输账户控制权。赖某先、潘某强将货物交给香港UPS公司承运后,获得UPS公司的运单号码并由香港UPS公司对货物进行首次称重。然后赖某先等人将运单号码、目标重量等数据发给郭某,再由郭某转发给任某伟等人。由任某伟等人进行偷逃运费操作。
赖、潘两人再将好处费经郭某转交任某伟等人。经深圳市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审计,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赖、潘等人利用上述方式,造成香港UPS公司运费损失共计港币1550多万元。
分拣员:愿返还非法所得
该案昨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次受审的人中10人是分拣员,而指使他们偷逃运费的赖、潘两人均另案处理。法庭上,涉案的分拣员大多表示认罪,并愿意返还非法所得收入。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河南审计资源网 摘编自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