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近年来,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审计厅的支持和指导下,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审委发〔2019〕3号)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职能,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全面履行内部审计职能
省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方针,以“揭示解决问题,促进完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中心发展”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总目标,强化内部审计“动态监督、决策服务、防范预警”三大职能,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2020年2月中心成立审计科作为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明确主管领导,配备4名具有丰富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和纪检监察经验的专职人员,打造专业、高效的内部审计队伍。同时,中心注重加强对审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岗位资格培训,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通过党风廉政教育督促审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在审计过程中严守审计纪律,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努力提升内部审计质量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审计科成立后,把建章立制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对既往相关制度的梳理、更新、明确和强调,逐步建立健全系统的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分别制定了《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规范了财务收支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工程预结算审计等项工作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基本覆盖了中心日常工作范畴,并重点关注了一些突出问题和紧迫问题,确保中心审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有效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三、积极探索,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有力促进内部审计开展
(一)突出重点,例行开展年度内部审计,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内部审计方式。
2020年,针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中心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审计工作,包括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大宗物资采购审计、实验室改造项目跟踪和决算审计等,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基础工作等进行审计检查,以确保国家资金、财产安全;加强对预算资金、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效益进行审计,促进中心各部门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各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完成实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心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对全省疾控战线的示范引领和疫情处置主力军作用,多次受到省领导,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指导组、国家卫健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巨大作用,中心先后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财务管理和物资设备管理审计、以及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物资审计等工作,取得了针对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专项审计的宝贵经验。
(二)规范程序,重点落实问题整改,强化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验收。
中心重视规范审计程序,在开展年度审计工作中,对具体经办人员等相关人员反复进行现场走访,调查业务工作环节、工作流程衔接等关键信息。通过集中开展内部审计,查找存在问题和漏洞,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逐步规范运营管理,保障资金财产安全,促进中心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对以往已进行年度审计的部门,开展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督促认真整改,同时把内部审计结果作为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检查力度,遏制“屡审屡犯”现象。被审计部门在接到审计报告后30日内提交审计意见、审计建议的整改和采纳情况及采取的改进措施及效果书面报告。同时,抓好审计结果的综合利用,积极参与整改工作专题讨论,帮助进一步梳理明确招标采购、履约验收、固定资产等项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问题,督促举一反三,查找漏洞,从体制机制、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等方面深入分析、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使中心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提高制度执行力,健全长效机制,明确职责,细化流程,促进整改落实。
(三)筑牢底线,有效推动监督执纪,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风险防范和作用。
中心注重通过日常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向中心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问题落实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常态化。同时,不忽视不放过对重大事项的专项审计,强调事前和跟踪审计,及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并督促整改。通过长期坚持进行的针对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内部审计,实现了对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内控制度情况的有效监督。
(四)优化手段,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促进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招标采购能力提高。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中心制定了《贯彻“三重一大”规定实施办法》《中心内部控制实施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初步建立了以单位预算管理为主线,以经费管控为核心,以科学的风险评估为基础,以流程梳理与机制建设为重点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制衡机制融入到单位的内部管理之中,实现了对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体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保证了政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随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心又建立了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涉及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财务综合管理平台,充分运用了信息化手段提高单位内部控制水平,实现了财务综合管理和内部控制信息化。